一、助學對象:
本院大學部在學學生,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在該班排名前30名與服務教育修滿一學年或一學期成績均達80分以上,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(一)家中突遭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難。
(二)家境清寒且家庭收入無法負擔就學費用
二、助學金額:
本院4學系大二至大四每班一名,每名助學金額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三、申請文件:
(ㄧ)學生填寫助學申請書並簡述個人之求學、興趣、志向和家境。
(二)前一學年成績排名(正本)
(三)一學年或一學期服務教育成績(正本)
(四)清寒證明(正本)和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
(五)學系主管或教師推薦信乙封
四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(三)止
五、審核方式:
(一)初審:本院先就申請人之申請資格與證明文件進行審核
(二)複審:召集本院4學系主管開會,核定助學名單。
六、助學名單:
審核通過之助學名單擬公布於理學院網頁,並副知學生及學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