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伊波拉病毒疫情及相關旅遊警訊,請務必參閱

主旨:有關伊波拉病毒疫情及相關旅遊警訊,請參閱下列資訊: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3年8月14日臺教綜(五)字第1030120051號書函。

二、重要宣導事項:

(一)自本年8月1日起,疾病管制署將幾內亞、賴比瑞亞及獅子山3國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提升至第三級:警告(Warning),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。另自8月6日起,奈及利亞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提升至第二級:警示(Alert),民眾如有必要前往當地,應加強個人防護,避免至醫院探病或接觸病人。

(二) 海外志工回國前,如有因身體不適,請於當地就醫。入境時如出現高燒、嚴重倦怠、肌肉痛、頭痛及咽喉痛等症狀時,請主動向該署「入境檢疫站」通報,檢疫人員將提供相關衛生教育及注意事項,以維護個人健康,及避免將疾病帶回家中及社區。

(三) 自疫區返國後21天內,應自主健康管理,如出現有發燒、嘔吐、腹瀉、皮膚出疹等不適症狀,請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洽詢,就醫時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。

三、有關伊波拉病毒簡介、「前往伊波拉病毒出血熱病例發生地區旅遊者建議」及疾管署8月12日新聞稿請參閱下頁附件。最新資料請至疾管署署全球資訊網(www.cdc.gov.tw),點選專業版/伊波拉病毒感染專區/防疫措施項下查閱(http://www.cdc.gov.tw/home/Ebola)。

四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衛生保健組:(07)591-9067,分機8362。